新京报:“总额预付”不该让医保病人住院无门
发布时间: 2012-05-02 09:49:41
文章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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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国家和地区也实行医疗服务的总额预付制,但总额预付很少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医疗机构。如,英国是在整个国民健保系统的范围内实行总额预付,加拿大是在地区范围内实行医疗费用的总额预付。美国的退伍军人系统也是在整个健保系统范围内实行医疗费用总额预付。
之所以,总额预付不宜落实到具体的医疗机构,正是因为,决策者难以精确预测每一个医疗机构的经营行为,他们也很难给医疗机构确定合理的定额,医院拒收病人和过度医疗并存就是不可避免的。
当然,从医保管理机构的角度来看,给每家医疗机构确定预付总额或许有利于管理,但却将风险转移给了医疗服务方,一定程度也不利于医患关系的和谐。
人社部2011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中提及,“要针对不同付费方式明确监管重点环节。采取总额预付的,重点防范服务提供不足、推诿重症患者等行为。”这说明,有关方面对实行总额预付制会出现的问题,还是有充分的预判。除了加强监督监管之外,有关方面也应该总结经验教训,继续完善总额预付制度。
至少,总额预付制度把控的重点应该从具体的医疗机构移走,而更应该关注,如何通过医保中心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加强专业监控遏制过度医疗、打击套保、骗保等行为,将一地的医保费用总额控制在合理的水平范围之内。
在此之外,各级地方政府也应该意识到,总额预付制度是为了避免浪费,而不是为了减轻政府医保投入的负担。实际上,我国的医疗保障的水平仍然不高,各方既要用好医保资金,公共财政对医保也应进一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