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关于慢性病申请通知
时间: 2014-09-01 16:40:19

        为方便群众,经医保主管部门同意,我院为2014年巩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定点医疗机构之一,需要申请慢性病的医保患者,可迅速前来我院住院或就诊。凡2年内曾在我院住院或现在正在住院期间的患者,持我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均有效,可作为此次慢性病申请使用。
       请大家相互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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