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关于巩义瑞康医院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16-04-22 16:39:29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3]42号)规定, 现有我市瑞康医院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该批次48名见习人员自2016年1月1日开始见习,本次申请补贴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政府生活补贴标准为700元/人.月,现将该批次申请见习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371-69580019。
 

附件:巩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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