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关于巩义瑞康医院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16-02-23 08:27:43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3]42号)规定, 现有我市瑞康医院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该批次见习人员本次申请补贴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政府生活补贴标准为700元/人.月,现将该批次符合申请见习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371-69580019。

 

附件:巩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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