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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农合制度创新为农民撑起“健康伞”
时间: 2012-05-15 09:33:30

摘自: 人民日报

  今年3月1日,56岁的农民吴凤仙获得了由卫生部部长陈竺颁发的河南省首张“居民健康卡”。自此,农民在全省范围内看病就医实现“一卡通”。

  这是河南省新农合制度创新的一个缩影。目前,河南省参加新农合农民达7965万,参合率达97.65%;参合农民在省、市、县、乡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费用即时报销;参合患者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达到15万元,位居全国第一;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分别在乡、县、市和省级医院提高到90%、80%、70%和65%。

  河南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说:“新农合制度是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最贴近民心、最合乎民意的民生工程。这一制度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且提升了农民的尊严感和幸福感。”

  保障水平全国领先

  2010年9月23日,鲁山县张官营镇胡楼村5岁女孩杨培英因患先天性心脏病,在郑大一附院成功实施了室间隔缺损修补术,成为河南省首例“新农合儿童大病直补试点”受益患儿。全家人没想到,做了一次心脏手术,只花了1000多元。

  河南省将先心病、白血病等纳入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凡是符合条件的患儿住院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70%,医疗救助补偿20%。也就是说,患儿只需支付10%的医疗费用。目前受益儿童达7743人,补偿金额1.65亿元。

  从2003年起,河南先后6次调整和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2012年,农民住院补偿封顶线由2011年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是河南农村居民纯收入的27倍,居全国首位。一次性住院花费超过6万元报销比例提高到80%,10万元以上提高到90%。

  提高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

  提高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门诊就医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比2011年提高10%。

  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筹集新农合资金489.17 亿元,享受合作医疗补偿的参合农民3.69 亿人次,累计补偿医疗费用 399.32 亿元。

  新农合制度有效减轻农民的看病就医负担,改变了农民“小病拖、大病扛”的习惯,使很多家庭避免了因病致贫的命运,为农民撑起了一把遮风挡雨的“健康伞”。

  严格监管控制费用

  “王医生,给俺拍个CT吧,俺能报销。”

  “我帮你检查过了,拍个X光片就可以确诊了,不必花那么多钱来做CT,这样还能省几百元钱!”

  这是近日发生在温县第二人民医院外科的一幕。2010年6月,温县在焦作市率先实行了新农合资金总额预付制度,实现了“要医疗机构控制费用”向“医疗机构要控制费用”的转变,有效遏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通过两年的探索实践,该县总额预付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住院总费用增长率与往年相比,平均下降5个百分点;人均床日费用与往年同期相比,平均下降4个百分点。

  近年来,河南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全力保障参合农民的最大利益。例如,建立完善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大额费用补助公示制度;建立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包括准入退出、督导抽查、分析通报、责任追究、专职监管员等制度,努力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推广单病种限价、按病种定额付费等支付方式,控制了不合理医药费用。这些监管措施成为新农合制度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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