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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院召开《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培训会
时间: 2018-09-28 11:13:00

    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内涵,增强医务人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意识;提升医院和科室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能力,保障患者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贯彻落实执行好国务院新颁发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按照省卫计委及巩义市卫计委要求,9月27日、28日下午,瑞康医院在学术报告厅召开《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学习培训会,此次培训由瑞康医院副院长赵俊涛主讲。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是国务院7月31日发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用来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强调了医疗纠纷的预防,规范了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明确了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作用。在纠纷预防方面重点指出医院应该强化患者安全管理,加强医患沟通。

  赵院长在培训中分析了医疗纠纷发生情况及原因,并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本《条例》首次把医疗纠纷的预防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了纠纷的预防和处理5条解决途径、9种法律责任和12条预防措施,为医务人员解决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提出了明确的指引。赵院长要求全院医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条例》,读懂、吃透《条例》精神,严格按照《条例》依法办事,依法执业。

  通过本次培训,全院职工提高了医疗安全的意识,进一步树立依法执业理念,对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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